根据县委提议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沈庄伟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;
陈舒任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;
夏向东任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;
免去韦国煜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;
免去张春强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;
免去陈晨(1990年11月出生)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陈红雄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沈建忠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