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消息好消息~~
2017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出炉了!
恭喜
- Congratulations-
乐清市芙蓉浦发家庭农场
乐清市石帆华粮家庭农场
乐清市林钒天旗家庭农场
入选2017年新认定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!
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,要具备哪些“素质”?
浙江省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必须是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、专业从事农业生产3年以上,并具备以下条件:
一是有资质。按照《浙江省家庭农场登记暂行办法》,经工商登记有营业执照,领用发票,有生产经营场所,实行财务核算管理。
二是有技能。农场主长期、稳定、专业从事商品化农产品生产,具有相应的知识技能;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;采用先进实用技术,先进科技应用面达到90%以上。
三是有规模。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,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,流转期限内不得转包;规模下限是当地县级农业部门认可的规模经营标准;经营规模与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相适应。
四是有设施。有生产设施用房或附属设施用房,生产设施装备与生产规模相配套,机械化水平较高或接受较高的社会化服务。
五是有规范。实行标准化生产,生产记录齐全,产品使用或注册品牌,质量可追溯;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禁止行为规定,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守法;对当地农业生产示范带动作用强。
六是有效益。土地、劳力、资本要素配置合理,土地产出率、劳动生产率高于同行业全省平均数30%以上;农场收益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,成员人均收入相当于或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。
对从事“米袋子”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,实行农牧结合、生态循环的家庭农场,予以优先推荐申报。
恭喜新入选的家庭农场~(来源:浙江农业)